代表委员关注抢抓新发展机遇吸引更多人才在惠州创新创业 建议新出让商住用地配建一定比例人才住房

惠州日报 2021-03-24 14:56

惠州在抢抓新发展机遇,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征程中,人才尤为重要。今年市两会上,引进人才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有代表委员建议,在商住土地拍卖中,引入配建人才住房机制,制定相关优惠销售、分配等政策,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筹集更多人才保障住房,增强人才吸引力。

建议配建10%~20%人才住房优惠销售

市人大代表邹伟华提交的《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人才住房的建议》认为,在人才引进方面,惠州主要面临深圳、东莞等城市的竞争,惠州要发挥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制定人才政策。针对惠州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每年新建住宅数量多的特点,建议出台规定要求在新批商住用地配套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

邹伟华建议,在所有新的商住土地拍卖中,增加“配建10%~20%人才住房”的要求,人才住房按备案价的70%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具体配建和优惠销售比例可视情况而定。

“目前,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都在出台各种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例如,厦门出台了安置型商品保障房,对该类房价进行了限制,作为人才住房使用。”市政协委员郑心苗也认为,惠州要出台相应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措施,吸引、留住人才。

完善人才住房分配政策

“无需政府直接投入资金,操作简单可行,效益显著可期。”邹伟华认为,建议的最大优势是政府只需出台政策,无需直接投入资金。由于配套的人才房比例不大,70%的价格基本也能覆盖开发商的成本,并且对开发商而言还有“可以快速回笼部分资金、引入高端住户”的优点。

此外,邹伟华认为,由于配套的人才住房分散分布于惠州各县(区)各区域,方便在不同地点工作的人才就近安家,克服了政府统一建设人才小区地点单一的不足,有利于惠州各个区域吸引人才,增加了该政策的吸引力及实施效益。

人才住房购房条件则要基于惠州人才认定基础。邹伟华建议,市人才管理单位制定相应的人才认定标准、人才评分办法,建立及管理市人才库及人才评分数据库。对于人才住房的分配,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根据自己意愿申购人才住房。如申购数量超出可供数量,则购房资格按人才评分进行排序确定,或采用其他合理方法分配。同时,为保障人才住房真正发挥作用,购买了人才住房的人购房后至少要在惠州工作5年,否则应补偿购房差价。人才住房销售后5年内不得出租出售。

他山之石

全国各地探索人才住房供应体系

建立多渠道、多主体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方向。在人才住房政策方面,不少城市也在积极尝试拓宽筹集渠道,引入社会资本筹建人才住房,制定产权型人才住房相关优惠政策。

例如,青岛出台相关人才住房配建筹集的办法,明确在市区以城市更新为支撑,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建筑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也可在商品住房项目划定20%比例的房源优先面向人才销售。人才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不高于同区域商品住房预售方案拟销售价格的80%。

针对人才住房销售完以后是否能够真正留住人才的问题,各个城市都在探索不同的保障措施。例如东莞,要求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实施保障,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

在厦门,当地住建部门提出要通过商品住房竞配建、地铁社区定向供应等方式筹集保障性商品房和人才住房,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惠州日报记者邱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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