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开门红主打“年金+万能”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理性投保,不跟风、不盲目追求高收益

东江时报 2020-12-31 09:08

“收益超过5.0%,还有生存金、满期保险金等保障,看起来挺划算。”市民吴先生最近经常看到保险公司推出的年金险介绍,产品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收益率也比较可观,准备购买。其实,吴先生看到的这类产品,是岁末年初保险公司力推的开门红产品,以“年金+万能”组合形式最为普遍。

不过,近日银保监会专门对此现象发文降温。“开门红”产品的真实收益成色几何?又有哪些营销乱象需要消费者关注?

“年金+万能”扎堆开门红

每年四季度到来年一季度,通常是保险行业销售旺季,也是保险业年度大戏“开门红”时间段。今年从11月开始,各家保险公司就开始不断推出“年金+万能”双主险组合形式产品,来争夺保险市场份额。交费期限多为3年、5年、10年,较往年有所缩短。

例如中国人寿开门红主打新产品叫“鑫耀东方年金保险”,该产品投保范围为0-70周岁,交费期为3年,每年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领取年金;交费期为5年的,每年可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领取年金。

太保推出“鑫享事诚庆典版”年金险,投保年龄涵盖出生满5天至75岁,产品分为祝福金和满期金,祝福金根据不同交费期每年返还的保费不同,交费期限可以选择3年或5年,3年交每年返还60%年交保费;5年交返还100%年交保费。满期金就是等到第7年满期后,一次性给付100%保额。

此外,平安人寿、新华保险、泰康人寿、太平人寿、信泰保险等主要保险公司也都推出开门红“年金+万能”产品加入战局。

“年金+万能”产品何以成为险企开门红主力?有分析称,此类产品兼具保险和投资理财双重功能,由于今年市场利率基本处于下行区间,因此这类保险产品有了更大吸引力,可以满足当下家庭财富配置需求。

真实收益或没那么“香”

那么,“年金+万能”是个什么产品呢?可以分两部分来看,即固定领取年金、万能账户收益。

其中,年金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能获得经济收益,是目前仅有的一种可以终身锁定利率、终身领取的金融产品,常常被用于养老补充。年金保险一项重要指标是预定利率,复利计算,并且写进保险合同,朋友圈营销所谓的“终身锁定收益”,就是来源于此。

预定利率不能简单理解为年金保险的收益率,但它与收益率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预定利率越高的年金保险,在相同时间内被保险人获得的生存金、年金、满期金等收益也越高。并且,预定利率在客户投保时就已锁定,保险期内不受基础利率、市场利率等外部环境影响。目前绝大多数年金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为3.5%,少数可达4.025%。

而万能账户则相当于余额宝,资金存进去产生收益,它主要负责让年金险的生存金获得更高的收益。

若是单纯为了收益,那么选择此类“开门红”产品要谨慎考虑,一方面保险产品的周期会比较长,另一方面保险产品的收益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浮动的。保底收益一般在1.8%到3.2%之间,很多理财产品也能轻松超过这个收益。

年金产品的最大特点和优势不在于收益,而在于长期、稳健。业内人士表示,不过在买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实际的收入情况计算好保费,避免后期因无法缴纳保费而选择退保造成更大的损失。

此外,虽然万能账户可以为消费者带来额外收益,但同样不适合追求短期收益的理财人群。目前,年金险连接的万能账户大多规定,投保后五年内从账户取出资金的,要向消费者收取手续费,费率高达2%-3%。也就是说,按照目前5%的结算利率,五年内从万能账户取现的,一半收益要给保险公司,显然这样做不划算。并且,万能账户的结算利率并不固定,它取决于保险公司运用资金投资的收益率。2015年前后,万能账户结算利率高达7%,目前普遍回落到5%。

监管部门降温“开门红”

随着“双十一”和“开门红”的叠加效应,许多消费者频繁收到保险公司的赠险,有的还出现“被保险”。

记者发现,保险公司宣传单页大多演示最高收益,如万能险产品收益根据投资项目的收益变化,这段时间可维持在5%左右,但过段时间就不确定了,很多消费者容易吃亏。

为此,银保监会专门发文为“开门红”降温,要求保险公司严格规范销售行为,根据消费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是以保障为主,消费者一定要理性投保,不跟风、不盲目追求高收益,要根据自身保险保障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适当投保。

购买医疗保险 要留意免赔额

某单位职工小张,已连续几年为自己购买了保险公司的“百万医疗”产品。2020年初,小张因病毒性肝炎住院,花费了15000元。出院后,小张通过社保报销了9000元,想到自己之前购买的医疗保险,小张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了索赔。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他,所购买的百万医疗保险有10000元的绝对免赔额,本次住院社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小张对此感到不解,觉得自己被“骗”了。

案例分析:购买时辨清“免赔额”

免赔额是保险行业规避风险的一种技术手段。保险公司为降低风险,往往会在疾病类保险合同中约定等待期,在财产及医疗类产品中约定赔付比例、免赔额等条件。

免赔额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绝对免赔额,一种是相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公司对约定数额以下的损失绝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免赔限额。只有损失超过这个限额,保险公司才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若损失没有达到这个限额,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本案中,小张购买的百万医疗保险就规定了10000元的绝对免赔额,社保报销后实际自己承担的费用(损失)只有6000元,没有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绝对免赔额,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相对免赔额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起点限额。即发生保险事故后,损失必须达到规定的金额,保险公司才对发生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未达到规定金额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比如,某合同约定相对免赔额5000元,当损失为4000元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而当损失为6000元时,则保险公司赔偿其全部损失。

风险提示:购买保险勿被低价迷惑

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产品中通常都设定了免赔额。因此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向保险公司或销售人员问清楚免赔额度和免赔额的种类,最好让销售人员通过举例的形式进行讲解,彻底了解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

另外,免赔额的设定也是影响保险产品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以当前保险市场销售火爆的百万医疗产品来说,仅仅几百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一百万甚至几百万的保障,主要原因就是这类产品普遍设置了较高的免赔额。

因此在选购保险产品时可以进行简单对比,同一类型的保险产品,一般免赔额较高的产品价格往往较低。同时,设定绝对免赔额的产品价格也普遍低于相对免赔额的产品。

所以,在选择医疗保险产品时一定要结合自身需求综合考虑,不被低价迷惑。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刘乙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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