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闻发布厅专场发布会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持高压态势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惠州

惠州日报 2020-12-18 08:22

昨日上午,惠州新闻发布厅举行惠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场新闻发布会,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李建军介绍三年来惠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市纪委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惠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紧扣三年为期工作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高站位强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显著战果。全市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改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基层组织更加坚强有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为惠州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城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红利”惠及群众

李建军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1个,“六清”任务圆满完成,起诉涉黑恶案件142件724人,一、二审判决涉黑恶案件110件811人,判处重刑人数261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6亿余元。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涉黑恶九类警情三年来同比分别下降62.03%、79.19%、34%。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治安警情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2%、29%,“两抢”警情零发案达253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同时,惠州市全力开展“铁网5”“铁网6”追逃工作,20名A级通缉逃犯全部追捕到案,逃犯“清零”任务提前高效完成。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按照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的要求,充分运用刑罚武器,依法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判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共计110件,判处犯罪分子共计811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61人,生效判决涉财产金额共计1.31亿元,发出司法建议83份。

在强大的扫黑除恶攻势下,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人民群众进一步感受到专项斗争带来的“红利”。2019年,惠州市受访群众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来的安全感提升率92.82%、满意率97.24%,均位居全省第五位。

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牵头建立重点打击建设工程行业黑恶势力问题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治理违规使用海砂、整治职业资格“挂证”、建材打假、查处违法分包挂靠、打击恶意欠薪等专项行动,采取网格化管理,对行业乱象实施精准治理。同时,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3308家,查处违规销售行为290余宗,公开通报曝光违规企业85家,形成了强力震慑。此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共检查1113家企业,查处企业29家,发出整改清单46份,曝光典型案例4件。

“"两违"治理逐步由整治拆除向常态化管控转变,拆出发展新空间,清出美丽新环境。”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违法建设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惠州市按照“保稳定、促发展、腾空间”的整体要求和“四个一批”(拆除一批、固化一批、理顺一批、清理一批)政策安排,持续深化“两违”整治和“无违建镇(街)”创建。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整治“两违”1970.84万平方米,腾出土地1130.74万平方米,为城市提供优质发展空间。

据介绍,全市征地拆迁、涉“邻避”重大民生项目实施更加顺畅,“两违”整治、水域生态整治、房产物业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治理成效显著。全市拆除约2000万平方米违章建筑,没有发生一起阻挠、妨碍执法事件。盗采河砂、欺行霸市等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成功侦破了一批“套路贷”“黑物业”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案件,一批涉案融资贷款、工程建筑、科技网络等公司被依法惩处,保障了一批民生和社会经济重大项目平稳落地实施,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在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背景下,惠州的国内外资本投资热度不减,总投资超5000亿元的40多个大项目纷纷落户惠州市,并顺利投产、动工。

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据介绍,全市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共排查整顿68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查处村(社区)干部47人,基层政权进一步得到巩固,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坚定不移“惩腐打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据统计,全市共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04件7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36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04人,始终保持了惩治高压态势,促进了干部队伍作风转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面对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如何积极呼应群众诉求?对举报人采取了什么样的保护措施?“通过领导挂点督导督办、市县(区)公安机关扫黑办以联合攻坚的方式,成功通过线索打掉了一批涉黑恶团伙,以实实在在的打击成果回应了群众的关切。”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按照“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核查单位负责举报人的保护工作。对举报人的具体保护措施包括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禁止特定人员接触被保护人。对于举报人所制作的案件笔录(包括视听资料)一律不提供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承办人员以外的人员查阅。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线索排查、乱象整治、以案释法力度,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书45份,有效推动了源头治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时,坚守法律标准,认真落实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严格把关制度,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市扫黑除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市长效常治机制建设日趋规范,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打造了“全科网格、专业网格、线上网格”三个层面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在基层一线广泛推广。有奖举报激励机制、打早打小依法惩处机制、纪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跨行业治理牵头负责制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趋常态化、规范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共发出“三书一函”384份,有效解决了一批行业领域乱象。接下来,惠州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同时着手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州。

惠州日报记者刘建威 特约通讯员赵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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