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冠群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江北西区金鸡地区JBX12-03-02地块住宅楼(第1、5、6栋)、地下室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20-10-19 08:26

近日,本局收到惠州市冠群实业有限公司对江北西区金鸡地区JBX12-03-02地块住宅楼(第1、5、6栋)、地下室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住宅楼(第1、5、6栋)、地下室

建设项目公示的内容:

1、住宅楼第1栋底层商业装饰柱由5根调整为4根,住宅入户大堂取消入门构造柱,门楼女儿墙标高由9.3米调整为10.0米,门卫室女儿墙标高由10.5米调整为10.25米,门楼顶部取消玻璃造型;2、住宅楼第5栋屋顶增设人防警报间,增加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平方米;3、住宅楼第6栋增设人防工程风井;4、地下室风井核心筒位置风井尺寸调整,负一层配电房隔墙调整,负二层人防密闭通道局部调整为集气室。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变,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PB20150095)要求。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建筑规划报建股査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6592、2117690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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