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爱护“母亲河”抵制长江“野味”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斐 通讯员惠市场宣)日前,惠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市场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暂未发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
检查组对江北农产品批发市场3家“水(海)产品”批发部、22户经营户及“蒙记”“新嘉园”餐饮经营店等进行“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禁止野生鱼买卖政策宣传,扩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普及率。
检查组按照“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的八个禁止要求,加强市场销售检查,发现有违反公告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加强普法和舆论宣传,形成社会共治,引导广大消费者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通过专项检查和宣传,进一步营造不捕、不卖、不食野生鱼的浓厚社会氛围。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交流协作、协同联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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