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溪街道低丘缓坡项目迁坟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博罗县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函[2017]505号)文件和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审批〈博罗县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惠市国土资[2017]45号)文件同意低丘缓坡项目征用地。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在项目用地内的所有坟墓都需要搬迁。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位于龙溪街道龙岗村岗头岭连片山(包括:龙岗村委;龙岗一组、十组、十一组);长湖村连片山(包括:梅花岭小组、长湖沥小组)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坟墓。
二、确认时间
由坟墓主亲属持身份证、户口簿,于2020年10月31日前到所属村委会进行登记和协商有关搬迁补偿手续。
三、补偿依据
按照惠府(【2017】189号)文件规定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有关要求
逾期未过来确认的,将由我街道民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视为无主坟处理,对蓄意阻扰迁坟工作的将按有关法律处理。
联系人:李伟清(林业站)联系电话:13927391387
黄锦阳(龙岗村)联系电话:13502206988
叶绍祥(长湖村)联系电话:13809690028
特此公告。
博罗县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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