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ZKA33-02片区城市 更新单元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惠公易土仲恺 [2020]085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的规定,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一宗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9时至2020年10月19日10时。
三、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61855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即为该更新单元改造主体。
五、竞买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18557万元人民币;
(二)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六、宗地配建要求
(一)竞得人须依据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编制的《仲恺大道沿线后退绿化带方案》相关标准及要求建设项目后退绿化带;
(二)竞得人须新建1条长约453米,道路红线宽15米,双向两车道的道路,建成后无偿移交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具体建设要求及交付标准详见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的项目建设方案及配建协议书;
(三)竞得人须将现有平南小学扩建为36班小学,占地面积29278㎡。建成后无偿移交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具体建设要求及交付标准详见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的项目建设方案及配建协议书;
(四)竞得人须配建独立占地15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4800㎡,占地面积不小于5240㎡),建成后无偿移交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具体建设要求及交付标准详见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的项目建设方案及配建协议书;
(五)竞得人需配建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建成后无偿移交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管理。具体建设要求及交付标准详见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的配建协议书;
(六)竞得人须配建1个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建成后无偿移交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管理。具体建设要求及交付标准详见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的配建协议书;
(七)竞得人须在该更新单元内安排的回迁物业面积共246300㎡,其中:回迁商业用房面积120000㎡、回迁安置房面积126300㎡,建成后无偿移交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指定单位。具体回迁面积以实际回迁量为准,超出或不足部分按住宅7166元/㎡,商业3734元/㎡的标准进行结算。回迁物业的具体建设及交付要求详见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的监管协议。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以下简称网挂系统,网址:https://www.hzgtjy.com/),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挂系统,申请人可在网挂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
八、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挂系统上查阅用地红线图)。
十、本次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挂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网挂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上午9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自提交退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竞买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其余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定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竞得人除缴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二)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仲恺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三)竞得人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更新单元改造方案编制工作,并上报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审核;竞得人须配合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按改造方案完成更新单元内的搬迁安置工作;
(四)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回迁物业产权登记涉及的税、费及房屋维修基金,由竞得人先行垫付,所需资金在土地出让金余款中结算抵扣;
(五)如更新单元内部分不动产权益未能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收购且剔除该部分用地不影响整体改造成效的,可调整项目实施改造范围,土地出让金按实际改造面积与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在签订《出让合同》两年内未进行实际交地的,经双方协商,可终止该改造项目,出让人退回已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Y)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
(六)竞得人按合同的约定时间与比例付清更新单元内各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地块的出让金后及有关税费后,可申办该地块的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七)该更新单元整体出让手续全部完成前,竞得人不得分割转让更新单元范围内的土地;
(八)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或已签《出让合同》不按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必须收回土地,并按规定处罚。竞得人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根据政府交地比例及进度分两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年内全部缴清。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人:汪鑫 王琳
联系电话:0752-3278419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gd.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https://www.hzgtjy.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zyjy.huizhou.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网站:
http://www.hzzk.gov.cn/gwhbm/hzsggzyjyzxzzfzx/index.html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服务大厅电子屏幕。
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二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七层18-22房,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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