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

惠州日报 2020-08-28 06:18

我局拟将位于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大澳村地段459.3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国家海洋局惠州海洋环境监测站,作为惠州海洋环境监测站惠东测点项目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现对拟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给予国家海洋局惠州海洋环境监测站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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