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有些保险 叠加理赔有限额
现在很多人的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拥有几份保险,存在重复投保的现象。一旦发生理赔,投保人是否能从多家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呢?事实上,能否“叠加”赔偿,这还得看具体的险种。一般来说,意外伤害险、定额给付型的重疾险以及定期寿险之类的人身险产品,投保人出险后,都不会受到保险份数的影响,涉事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各自进行赔付。不过,对于费用补偿型的医疗险或者有赔付限额规定的儿童险而言,就不一定了。
意外伤害险可多家索赔
比如说,你在A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同时又在B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但如果遇到交通意外状况,最高是赔50万还是100万元?
结论是,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不管你买了多少份,你都可以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假设因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累计起来,最高赔付就是100万元,两家公司各50万元。
“重疾险”也能叠加给付
举例来说,姚先生在A公司买了一份重疾险,保额为15万;他又在B公司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为30万,他还在业务员的推荐下,附加了一份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额为28万。
一旦姚先生被确诊为某种重大疾病,即便他在不同公司投了保,只要所患重疾是保单上载明的,而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就可以同时获得两家保险公司的赔偿。而附加重疾险理赔后,主险合同是否终止,则要依据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即姚先生可以获得双重赔付,但在B公司购买的终身寿险主险有可能终止(各保险公司产品规定不同,需依照具体产品责任说明)。
寿险“险单”不怕多
除了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还有一类产品也符合叠加理赔的标准,那就是定期寿险。不过,这种产品的赔付情形是被保险人身故。
假设投保人生前在两家公司购买了保额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的定期寿险,投保受益人最终可以得到两家公司的赔偿,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
儿童险:
寿险的身故保障
限额为10万元
在不能“叠加”理赔的案例中,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即在我国儿童身故保险保障方面,最高的投保额度是10万元。对于具有身故保障的儿童险产品而言,就算可以“叠加”赔付,也要受这个限额的约束。如果是在多家公司投的保,投保人在索赔时,可以先选择其中一家保险公司赔付,如果这家公司的赔付金额没有达到10万元,再向其他保险公司对保额内赔付剩余部分进行“接力”赔付,但累计不能不超过10万元。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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