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惠州日报 2020-08-11 07:33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办事处不慎将名下位于惠州仲恺区陈江街道玉地路7号、9号、11号、13号面积为11875平方米,惠府国用(1993)字第132100000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位于惠州仲恺区陈江街道玉地路26号,面积为620.5平方米,惠府国用(1993)字第132100000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并丢失。声明作废。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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