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结案率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 惠州改革执行机制提升结案效率
惠州中院执行法官远赴广西扣车,积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惠州中院执行局供图
“感谢你们,没想到还能领到这笔钱。”日前,申请执行人张某在龙门县平陵派出所领取到了一笔追了22年的执行款,对龙门县法院等单位表示感谢。
这是惠州两级法院全力投入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笔者日前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惠州中院”)获悉,今年上半年,惠州两级法院全面推进执行办案、改革创新、规范执行、执行联动和信息化建设、执行队伍建设工作,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趋势。数据显示,惠州法院1—6月结案率69.85%,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结案率6.37个百分点;首执案件平均用时80.82天,比去年同期缩短了50.22天。
南方日报记者卢慧通讯员卢思莹周泽锋
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应对疫情影响
这宗历时22年的执行案件还要从1994年说起。
当年11月28日,被告人刘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大货车从龙门县龙城街道往平陵镇(现平陵街道)方向行驶,途经龙门县增龙线处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刘某系占道行驶,龙门县交警大队认定其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随后,被害人家属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1994年12月4日,惠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刘某赔偿张某雄家属13万余元。
然而,刘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1998年6月1日,被害人家属向龙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由于被执行人刘某一直下落不明,家中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时成了“骨头案”,从1998年进入执行程序,一直到2020年,案件执行历时了22年。
“从查人找物到发布限高令、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年来,案件始终无法执结。”卢青已是该案的第N任执行法官,但她并没有就此放弃。龙门县法院联合公安、村委等相关部门,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了反复沟通。经过大量的思想工作之后,被执行人儿子表示愿意主动代其父亲支付本案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17万元。至此,22年的“骨头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疫情期间,像这样穷尽执行手段、创新执行方式的案例不在少数。
“钉钉”听证、直播看样、VR展示,惠城区法院为克服突发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出十八般武艺,及时全力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博罗县法院首创线上摇珠,启用“三方庭审系统”,守好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主战场;大亚湾区法院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等“无接触”办案模式,执结多起案件;惠东县法院、惠阳区法院通过线上转账方式,“无接触”发放执行款。
多个专项执行活动也发挥出执行工作的“重拳”作用。例如开展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共移送“涉黑恶”执行案件31件,执行到位金额501万元;又如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444个欠薪案件追回工资1177万元,向49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7.6万元。
还有推进重点案件执行,如e速贷案件目前执行到位金额2.1亿元,组织7000余人参与分配,已分配金额1.3亿元,首次分配比例近25%,该分配比例在全国集资诈骗执行案件中处于较高水平。
多措并举之下,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惠州两级法院执行办案数据仍持续向好。据统计,今年1—6月惠州法院结案13279件,同比上升3.62%,存案5733件,同比下降5.19%;执行到位金额50.87亿元;长期未结案件由去年同期1133件下降至538件;全市法院首执案件的平均用时80.82天,比去年同期缩短了50.22天。
8项执行工作指标位于全省前5名
“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的背后,是深化执行改革在发挥内生动力作用。”惠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周兢说。
近两年来,惠州两级法院构建起“统一立案、集约管理、属地实施”大执行模式,即由惠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统筹指导全市两级法院首次执行案件立案工作,集中办理文书制作、送达、查控、限高、首次约谈等事务性工作后,将案件交由全市辖区内的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办理。今年上半年,这一模式进一步优化,数据显示,1—6月通过“统一立案”受理案件9848件,委托事项10670件,调配案件248件,集约处理事项近3万次,减少人员外出次数70%。
同时,推行专业化团队改革。惠州中院秉持“专业分工+分段集约”理念,在原有的执行事务中心、快执团队、普执团队、“特执”专案组的基础上,增设财产处置团队和强制执行组,并探索根据法官擅长领域建立民事、刑事、行政三个执行团队,着力打造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执行力量合理配置的专业化团队模式,努力实现由“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向“分段实施、集约高效、流程管控、繁简分流”现代化执行模式的转变。同时让法官回归执行“本位”,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抽离出来,专注于研判案情、研讨策划、制定分配方案等核心工作。财产处置团队集约涉案财产评估拍卖等工作。今年1—6月,挂拍标的159个,涉及案件92宗,挂拍成交标的63个,结案57宗,平均处置周期3个月,比以往处置周期缩短3个月以上。成立强制执行组加强执行警务化,该组负责协助案件的扣押财产、搜查、拘留、清场等强制执行行动。今年来,出警90余人次,协助查封、现场调查、传唤、清场行动35次,外出送达材料500余份。
在加强执行规范建设中,一方面强化办案日常监管,增设专管员,对执行案款、结案审限等关键节点和质效指标进行“全链条”专项管理。这一做法立竿见影,数据显示,今年1—6月,21项重点指标中,有13项指标在全省排名有所进步,16项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项指标位于全省前5名。另一方面建立执行案件四清理长效机制方面,今年2月,惠州两级法院启动“巩固执行案件四清理成果”专项活动;今年4月起,省高院部署开展执行管理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后,惠州法院结合该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748件;清理发放执行款5457笔11.28亿元,超过一个月应付未付的款项基本清理完毕;清理归档案件140704件,2011—2018年案件基本归档完毕;化解了10件重大信访案件。
干事创业关键还在于人。
今年以来,惠州法院不断推进执行队伍“精英化”建设,建立“执行能手库”、上下级法院执行人员双向挂职锻炼制度,设立《执行信息专刊》。同时,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钉钉”授课、线下培训等方式,采取“全员当老师”的模式,先后组织了执行异议案件办理、执行系统操作、辅助人员业务解答等全员性、多方面、多层次、分类别的精准化培训。一批先进典型也在推进执行队伍“精英化”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惠州中院黄陈谦、惠城区法院黄志平荣立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个人二等功,博罗县法院执行局荣立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体三等功,惠州中院李文贞获评2019年度惠州市“三八红旗手”,惠城区法院马家驹获评2020年惠州市劳动模范……全市法院执行局累计20余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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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法院获评“一案一账号”执行款管理全省示范法院
今年4月,惠州法院被指定为全省“一案一账号”执行款管理试点法院。笔者日前从惠州中院获悉,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造调试,目前惠州法院已圆满完成试点任务,获评“一案一账号”执行款管理全省示范法院。
此前,在省高院的支持和指导下,惠州两级法院被指定为全省首批“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试点法院,惠州中院成立了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学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案款管理,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事关司法权威和执行公正,意义重大。”何学介绍,开展“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试点工作,推进系统流程的完善和优化,能从制度设计和技术保障层面进一步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案款混杂、账目不清、监管困难等问题,防控执行案款管理廉政风险,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切身利益。
据悉,“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由省项目组升级改造完成,惠州法院试点工作的重点是:统筹对接当地银行、技术公司、财务系统软件公司等有关单位,推动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系统、财务系统等完成对接改造并投入使用,通过实际使用测试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优化系统流程的具体意见,并交由项目组整改优化。
系统升级改造后,当事人通过POS机、微信等渠道缴款均能直接进入“一案一账号”,方便了当事人参与执行,同时新系统实现了对案款的全流程监管、提醒发放等功能,大幅提升执行案款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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