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惠州市三石集团有限公司:
因惠城区建设项目需要,根据《惠城区建设用地小组会议纪要》(惠城建用字2019.3号)文件的规定,以及根据你司与原惠阳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三十三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本期费用的1%缴纳滞纳金,逾期一年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之规定,因你司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近26年未支付土地出让金,经惠城区建设用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同意收回上述四宗土地使用权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准文号为:惠地政字1994.066号、惠地政字1994.063号、惠地政字1994.065号、惠地政字1994.064号;国土证号为:惠阳府国用〔特94〕字第13211500289号、惠阳府国用〔特94〕字第13211500290号、惠阳府国用〔特94〕字第13211500291号、惠阳府国用〔特94〕字第13211500292号)。
因与你司联系不上,以上内容我局已经于2019年8月21日在《南方日报》上进行登报告之,现已经超过11个月,你司仍未按公告内容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现我局郑重告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自本公告之日起解除,惠阳府国用〔特94〕字第13211500289号、惠阳府国用〔特94〕字第13211500290号、惠阳府国用〔特94〕字第13211500291号、惠阳府国用〔特94〕字第1321150029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自本公告之日起注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2167155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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