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田瑶族乡蓝田村大光岭5152.23 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本年度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蓝田瑶族乡蓝田村大光岭5152.23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事宜。现公示如下:
对照《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宗地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主要经济指标数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会议同意将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5,取消地块建筑退线要求,其他指标数不作改变。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3523353457@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hzlmzrzyj/gkmlpt/index#6857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3日
新闻推荐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钟宏连通讯员龙门宣)7月6日,广东省商务厅公布了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龙门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