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创一流支部、建一流城市”主题创建活动 年内评出一批“一流党支部”
惠州日报讯 (记者欧阳成 香金群 通讯员惠市组)近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开展“创一流支部、建一流城市”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把主题创建活动作为持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党支部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方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现“头雁效应好、党员作用好、工作机制好、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创建目标。
本次主题创建活动将在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7个领域全面展开,并坚持根本遵循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自我规范与上级指导相结合、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定规定标与问责追责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围绕“政治功能突出、组织设置科学、头雁效应明显、组织生活规范、教育管理严格、先锋作用突出、制度机制完善、基础保障扎实”八个争创项目进行。同时,《通知》对主题创建活动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30项创建标准要求,全部达到八个争创项目标准且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达标支部,综合得分在96分以上的确定为“一流党支部”。
为确保主题创建活动有效开展,《通知》明确了活动实施步骤及相关要求。据了解,活动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开展对标自查(2020年7~8月),各基层党支部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依据,认真对照《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粤组通〔2018〕44号)所提出的建设标准,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为争创达标阶段(2020年9~10月),各基层党支部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差距,对照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积极有效整改。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评比阶段(2020年10~11月),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党(工)委负责对所属基层党支部达标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验收。第四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区)、各党(工)委上报的“一流支部”候选名单进行集中审核评选,确定“一流支部”当选名单,并上报省委组织部竞选模范党支部。同时,全面总结“一流支部”创建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固化工作机制,积极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创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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