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迁坟通告
一、迁坟范围
征用2019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位于惠东县梁化镇新民村七娘坛地段,红线范围内有坟墓3座,用地面积合计16.84㎡。
二、迁坟规定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17〕189号)文件执行,项目红线范围内坟墓应迁到本次征地红线范围外。
三、迁坟期限
上述征收范围内坟墓权利人务必于2020年7月25日前,到梁化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林主任;联系方式:0752-8964182)办理征收登记和补偿手续,并将坟墓迁出,逾期未办理手续并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置。请广大知情群众相互转告。
惠东县梁化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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