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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采集楼盘信息 实现网签及时备案
3月26日,住建部发文,为推进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向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服务,营造稳定、透明、安全、可预期的良好市场环境,文章指出要全面采集楼盘信息,实现网签及时备案!构建房屋管理平台,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
严格限制各地盲目
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4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指出,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制度。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资金
不得用于购房、股票等投资
5月8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不得用于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不计入容积率!装配式建筑新项目
最高获5000平方米面积奖励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的《惠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发展细则》)正式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将从不计容建筑面积奖励、信用评先支持、预售资金支持、公积金政策支持,以及金融和税务政策支持等方面落实优惠措施来刺激市场资本的装配式建筑热情。细则包括:对于建设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奖励,奖励部分不超过总面积3%,最多不超过5000㎡。此外,针对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凸(飘)窗,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等五个部位计均可不同程度的不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房屋价值80%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称,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已确权)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房屋价值80%,二手房则不超过房屋价值60%,但不再要求首付款转账凭证或收据。
与契税无关!惠州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上调
7月1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惠州市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显示,从2020年7月1日起,惠州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分别调整为:惠城区(含仲恺高新区)低于14593元/平方米(含14593元/平方米);惠阳区低于16731元/平方米(含16731元/平方米);大亚湾开发区低于16667元/平方米(含16667元/平方米)。
此外,在住房面积和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的限制环节则维持既有的标准,分别要求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该标准主要为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征管时参考所用。
本版文字/制表 惠州日报记者卢振侠 通讯员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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