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迁坟通告

惠州日报 2020-06-12 08:21

各相关权利人:

根据《博罗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经博罗县政府同意,县教育局拟在湖镇镇建设博罗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现需征收该项目选址湖镇镇下边村三龙小组龟湖岭(土名)约100亩土地(四至范围:东至亚叉岭倒水为界,南至下边村三龙小组鱼塘堤坝向南直线经地坟直入东坑路为界,西至X217公路边为界,北至下边村三龙小组龟湖坑接黄塘地段为界)。

请上述范围内的土坟(金埕)权利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湖镇镇人民政府办理迁坟等手续,并于2020年6月25日前自行完成所属土坟(金埕)迁移。具体补偿标准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17〕189号)执行。

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埕)由镇政府统一处置,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752-6657233

传真:0752-6657320。

特此通告。

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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