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法院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 致力解决执行难 22年“骨头案”执结

惠州日报 2020-06-22 08:09

“感谢你们,没想到还能领到这笔钱。”6月16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张某在龙门县平陵派出所领到了一笔追了22年的执行款后,对龙门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门法院”)、龙门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表示感谢。

据悉,这是龙门法院全力投入解决执行难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内外兼修、综合发力,通过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等方式方法,在解决案件“执行难”方面取得长效突破。去年以来,龙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案情回顾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执行人至今下落不明

1994年11月28日,被告人刘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大货车从龙门县龙城街道往平陵镇(现平陵街道)方向行驶,途经龙门县增龙线处,与一辆迎面而来的由张某无证驾驶的大货车相撞,造成两辆大货车烧毁、张某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由于刘某系占道行驶,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其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随后,被害人家属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1994年12月4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刘某赔偿张某家属135378.63元。

然而,刘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1998年6月1日,被害人家属向龙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刘某一直下落不明,家中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时成了“骨头案”,从1998年进入执行程序,一直到今年,案件执行历时22年。

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手段,温情打动被执行人家属

由于该案执行难度大、时间跨度长,受到龙门县委的高度关注,要求法院、公安等部门持续跟进,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该案。期间,龙门法院多次接访、约访申请执行人,并联合金融、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查找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的财产,均无结果。为解决申请执行人家庭困难,龙门法院于2017年9月13日向其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我们几乎穷尽了一切执行手段,从查人找物到发布"限高令"、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始终无法执结。”卢青已是该案的第N任执行法官,每次面对申请人询问案件进展时那关切的眼神,她感到既同情又无奈。

尽管该案几乎到了绝望的境地,但是卢青没有就此放弃。龙门法院联合公安、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单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反复沟通。起初,被执行人家属情绪有些抵触,通过做大量思想工作之后,被执行人家属的情绪逐渐软化,被执行人儿子表示愿意主动代其父亲支付本案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17万元。今年6月4日,双方在平陵派出所就此达成执行和解协议。6月16日,申请执行人领取到了该笔执行款。

法院工作

众志成城,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龙门法院一直致力于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陆续执结了国营龙门县柑橘场、沙迳鱼塘、赖某房屋腾退等一大批历时多年的“骨头案”。据龙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唐伟介绍,执行难之所以取得突破,主要得益于执行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的建设。而联动机制建设的顺利开展,又得益于龙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据了解,龙门县委政法委通过建立机制、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支持龙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推动执行工作大格局落实见效。当前,18家联席单位加强与龙门法院执行联动,依法履行协助法院查人找物、联合信用惩戒的职责,执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5月,中共龙门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提出,安全稳定法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大山经济”的重要保障。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意识,多开解决实际问题的跨部门协调会、工作推进会,不断提高部门之间的衔接效率。“全会的相关精神,为龙门县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带来巨大推力。让龙门法院更有信心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目标稳步前进。”唐伟表示。

深化改革,积极探索长效执行模式

去年以来,龙门法院严格对标市中院推行的“统一立案、集约管理、分散实施”大执行模式,不断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健全长效执行模式。一是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拓展财产调查渠道,不断为执行工作提速增效。二是强化失信打击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出入国边境、乘坐高铁和飞机等方面实施信用惩戒;突出执行强制性,依法用准用足用活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用好执行指挥中心,借助执行数据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执行案件全流程管控,促进执行高效规范。

上级法院的长远谋划,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绘制了清晰的蓝图。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龙门法院紧跟上级法院部署,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推动执行工作向前发展。去年以来,龙门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12件,结案1723件,执结率为95.08%,执行到位金额2.3亿元。通过开展“南粤执行风暴”“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执行专项活动,司法拘留41人,罚款26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70人,限制高消费1122人次。“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执行初心。”龙门县人民法院院长游小勇表示,接下来,龙门法院将继续保持初心,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全力以赴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为平安龙门、法治龙门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欧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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