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 遗失及作废的公告

惠州日报 2020-06-19 07:40

2020年3月20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经管理人多次沟通,截至2020年6月17日,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仍未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为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特公告声明如下:

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加宏)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等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刻制的全部印章,用于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等刻制的“赖加宏”等全部私人印鉴。现声明作废。

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梅律师、劳承杰律师0757-83288756;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楼。

惠州国墅园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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