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迁坟通知
各相关权利人:
根据《关于大亚湾长通实业有限公司29303平方米用地清表问题的函》(惠湾国土资函〔2018〕477号),因项目清障建设需要。四至范围:东至锦绣北路,南至荃湾村委会回拔地,西至空地,北至锦绣壹号。对该用地范围内坟墓、金埕权利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到大亚湾西区街道办事处办理迁坟等手续。具体补偿标准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2017]189号)执行。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权利人承担。
联系电话:0752-5191215
特此通告。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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