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县迎宾大道旁5615.05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调整与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20-05-23 08:16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本年度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门县迎宾大道旁5615.05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调整与规划设计条件事宜。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将该地块的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1.0<容积率≤6.0,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东北面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其余方向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6米,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30%。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hzlmzrzyj/gkmlpt/index#6857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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