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临时出租公示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局务会审讨论研究,拟将位于惠城区东平翟屋村一宗政府储备用地以协议方式出租,拟出租用途为交通场站服务用地。意向承租申请者为惠州交投巴士有限公司。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上述出租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登报之日起十日内(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办理协议出租手续。联系电话:0752-2896386,钟小姐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号国土大楼。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2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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