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举行规划审批听证会的公告惠仲规建公示(2020)4号
2019年12月,我局受理了惠州市隆生仲恺花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隆生仲恺花园”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的申请,我局于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6日在局网站、《惠州日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业主的反馈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定于2020年5月12日10时00分在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控股大厦(和畅五路西8号)七楼会议室就上述规划审批事项举行听证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述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现将听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须为建设单位或规划方案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
2.利害关系人(听证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工作证)以及房地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与本许可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3.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被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各方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向听证组织机关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二、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10人。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不足10人的按实际申请人数确定听证代表,申请人数超过10人的由申请人共同推选出10名代表或抽签确定10名听证代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9日
报名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控股大厦(和畅五路西8号)七楼716室
四、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2日10时00分
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控股大厦(和畅五路西8号)七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组织人员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为陈鸿(仲恺高新区住建局总工程师),听证员为陈小飞(仲恺高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鄢义兵(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如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会组成人员回避,须在听证会召开前提出并说明理由。
联 系 人:邱先生、陈先生
电话:2605453、2609875
特此公告。
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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