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街道ZKB-021-06号地块住宅及商服项目 (村企合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惠公易土仲恺[2020]016号

惠州日报 2020-04-09 08:00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的规定,经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批准,陈江街道五一村民委员会、五一村简背坜村民小组以网上挂牌方式转让其征地留用地。本次征地留用地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9时至2020年5月15日10时。

三、该宗地为划拨用地转让,由受让方依法依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补缴价款起始价为人民币16153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8076万元人民币;

(二)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六、本次网上挂牌转让活动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以下简称网挂系统,网址:https://gtjy.hdgtjy.com/),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挂系统,申请人可在网挂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转让公告、转让须知、转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

七、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电子挂牌交易不成交,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用地红线图)。

九、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转让结束前登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本次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十一、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退还。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后,定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不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地价款的,收回土地并按规定处罚。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配建要求

竞得人需配建宗地西侧城市规划道路(150m),具体建设标准及移交要求详见《陈江街道ZKB-021-06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配建协议书》。

(二)该宗地原为五一村民委员会、五一村简背坜村民小组的征地留用地[证号: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44594、5044108号],上述村集体以征地留用地权益作为出资,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土地受让方(即: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返还村集体的物业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竞得人返还的商业部分需安置在编号ZKB-021-13-01地块。若竞得人无法在上述地块上安置商业物业,则按商业面积单价55000元/㎡折算为货币给予现金补偿村委会和村小组。

如村民不需要分配所得的住宅,由竞得人作补偿收回,补偿价按4000元/㎡计算。补偿款分两次付清:首期款65%于竞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在交楼后一个月内付清。

竞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后支付简背坜村民小组人民币186417.6元作为其村庄基础建设费用。

其他具体要求按《村企共建项目合作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执行。

(三)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与陈江街道五一村委会、五一村简背坜村民小组签订《合作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并与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出让合同》。

(四)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让。

(五)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六)土地使用权转、受让方(即竞得人)需按规定缴交税费。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人:汪鑫 张钦

联系电话:0752-3278419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gd.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https://gtjy.hdgtjy.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网站:

http://www.hzzk.gov.cn/jyzx/index.shtml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服务大厅电子屏幕。

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二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七层18-22房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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