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惠州农科特派员项目开始申报项目对接省定贫困村,方式为事前无偿资助

惠州日报 2020-04-06 08:29

惠州日报讯 (记者刘豪伟)记者日前从惠州市科技局官网获悉,惠州市组织开展2020年度惠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采取事前无偿资助方式。项目组成员有3位以上(含3位)备案入库特派员的,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其他情形,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对接省定贫困村以外的项目不予立项

据了解,惠州市组织开展2020年度惠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为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具备良好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组织管理能力,并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项目负责人须为在市科技局备案入库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具有本领域和农业科技服务、科技推广工作经验,实际主持工作的在职科技人员。

同时,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应对接46个省定贫困村之一,对接市内其他村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支持;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本次只可申报1个项目;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技术需求和可落地的条件,实施目标和实施方案明确,能完成预期目标;近年已获省、市立项支持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和技术需求方不能再申报本批特派员项目;项目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技术、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调整。

另外要提醒的是,截至网上申报时间,有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3项(含)以上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1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违背科研伦理道德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网上申报时间:4月3日~15日23时

据了解,申报项目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

在申报方式及程序上,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由申报人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上传必要的选派函、技术服务协议、承诺函等附件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

申报材料时,必须提供申报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函(加盖公章)、农村科技特派员与对接贫困村的技术服务协议。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3日17时~4月15日23时。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23时;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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