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金通巴士运输有限公司 分立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3月27日股东会议决定及《公司法》规定,惠州市金通巴士运输有限公司通过存续方式分立为“惠州市金通巴士运输有限公司”及“惠州市金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立前公司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惠州市金通巴士运输有限公司独自承担,债权由分立后两家公司承继。
惠州市金通巴士运输有限公司债权人可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债务担保,上述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公司将视为没有提出要求,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联系人:王荣超 电话:0752-2264333
特此公告。
惠州市金通巴士运输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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