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通 告
经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惠州市和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拟依法征收惠城区汝湖镇东亚村东亚、深水、张屋村民小组共计约116亩集体土地,作为惠城区城市发展建设用地。需迁移上述地段内的坟墓、金埕等(具体范围以最终核定的需征地范围为准)。上述地段内的坟主,应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到汝湖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2796788)办理迁坟登记手续,逾期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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