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镇双东村焕记、林屋、梁二村民小组 10695.7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 与规划设计条件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本年度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华镇双东村焕记、林屋、梁二村民小组10695.7平方米土地用地性质与规划设计条件问题,现公示如下:
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内容为: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低层、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中高层、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3994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
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www.longmen.gov.cn/hzlmzrzyj/gkmlpt/index#6857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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