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请勿食用野生蘑菇
春季气温逐渐回升,降雨逐渐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在此提醒大家:不要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警惕误食毒蘑菇中毒!同时,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
蘑菇分布地域广泛,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都可以采到。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有毒蘑菇有40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对人有致死危险的蘑菇有40多种。为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特做如下消费警示:
一、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
由于毒蘑菇外形与普通蘑菇相似,难以通过肉眼识别区分,仅靠网络和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并不能保证不误采有毒蘑菇。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所以个人不要采食野生蘑菇。
二、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
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6小时后发病。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立即送医。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到“三不”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售卖蘑菇时,应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野生蘑菇,要确保所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蘑菇,以避免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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