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添国字号荣誉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惠州日报 2019-12-24 08:56

惠州日报讯 (记者谢菁菁 香金群 彭红霞 通讯员余党政 温梅茹)日前,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表彰其在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犯罪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惠城区检察院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严格履行检察职责密切结合,通过有力打击犯罪,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通过参与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通过办理申诉案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区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至今共受理审查逮捕该领域案件49件51人,受理审查起诉该领域案件159件248人,提起公诉157件218人,法院已判决126件181人。同时努力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开展社会调查61次,对189名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对164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2018年以来区检察院救助妇女儿童5人,发放救助金31万元,其中符某某救助案被广东省检察院评为国家司法救助精品案例。此外,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对疫苗安全专项执法活动、“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进行监督等。

同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2018年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50余场,编写发放《青少年自我保护手册》等宣传手册4万份;在“两微一端”开设“青少年普法微课堂”,推送普法知识17期,重点报道家庭暴力等方面典型案例,受到广泛好评;针对中高职等院校学生需求设计并发放7万余份“未检三信”,解答常见涉法问题,入选惠州市2018年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创新十大项目。

新闻推荐

惠城区打造全域多元、业态丰富、产品多样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 “农文旅体”融合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惠城区丝苗米现代农业产业园稻田边的花海和彩虹大道成为游客的拍照打卡地。开栏语乡村振兴是惠城区实施“3+2”战略的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