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项儿童医疗服务调价上浮不超过30%,调价是为体现儿科医生价值
[摘要]上浮不超过30%,调价是为体现儿科医生价值
儿科医师有缺口,儿科护理力量薄弱,青年医生选择儿科医生岗位的意愿低,儿科医疗资源流失严重,这是目前惠州儿科医疗所面临的现状。为了更好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惠州市医保局决定从12月20日开始,对六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的其中295项进行调整,最高调整价格上浮不超过30%,希望从价格政策层面扶持惠州市儿童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儿科发展。
现 状
惠州儿科医师缺口80人
儿科医生短缺,儿科医疗资源不足,不仅是惠州,也是全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儿科医疗资源缺失,导致惠州多家综合性医院儿科急诊或者门诊总是出现患者排长队的现象。
惠州暂无独立设置的儿童医院
根据惠州市卫生健康局的统计资料,目前,惠州市有135家医院(含中医院、保健院、卫生院等)开设儿科科室或开展儿科诊疗服务,集中分布于人口较密集的市(城)区、县城、乡镇圩镇区域等。
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在册在岗专职儿科医师554人,每千名儿童(按91.82万儿童人数算)儿科医师数约为0.603人,与省定2020年规划目标0.69人差距0.087人,缺口80人。儿科开放床位数约1580张,每千儿童病床数1.721张,与省定2020年规划目标2.10张差距0.379张,差额349张床位。由于儿科医疗资源不足,惠州暂没有独立设置的儿童医院。
儿科医护人员流失严重
综合惠州全市的数据来看,目前惠州在儿科医疗方面存在着儿科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病床方面,目前有349张病床数的缺口,儿科专科医师有80人的缺口。高年资、高职称、经验丰富儿科医师紧缺,优质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县(区)与市直医院之间差距明显。
根据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儿科医疗建设向惠州市人大提交的汇报材料,不仅是儿科医生,儿科医护队伍力量惠州目前也较薄弱。相比其他专科(如外科、内科等),儿科医护人员风险较大、培养周期长、薪酬待遇较低、工作强度大等多种因素,年轻医师选择儿科岗位的意愿低,对儿科专业心理预期较低。
与此同时,部分医疗机构对儿科的建设还不够重视,对儿科医师、护士的培养和调配还不够到位,薪酬分配机制、激励机制还不够灵活,重点倾向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县区存在儿科医护人员流失明显的情况,尤其是向珠三角待遇薪酬较好的其他地市流失。
措 施
多措并举扶持惠州儿科发展
根据此次惠州市医保局出台的《惠州市六岁(含)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本次调整项目范围主要是以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项目为主,再选取诊查和护理以及个别中医类项目进行调整。
为何要进行调整?据介绍,儿科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价值长期被低估,为调动儿科医护人员积极性,体现对儿科技术劳务价值,对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惠州市医保局介绍,本次价格调整一方面通过价格调整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扶持儿童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儿科发展;另一方面,总额控制下兼顾患儿家庭负担、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就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儿科医护人员的价值。近些年来,惠州市也一直在积极推进儿科医疗服务发展规划。
根据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资料统计,目前惠州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置儿科,三级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有新生儿科病室,儿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超过10%。
除了增加病床之外,惠州还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拥有三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同)2家,二级妇幼保健院3家。惠东县、龙门县妇幼保健院正在实施迁建工程,博罗县妇幼保健院正在实施改扩建升级工程,总投资共计2.6亿元,到2020年全面完成建设后,妇女、儿童诊疗服务能力将有更大幅度的提升。
针对儿科医生技术人才不足的问题,实施人才引进攻坚方案,重点引进儿科医师等紧缺专业人才。截至目前,11人完成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7人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18名儿科医师完成转岗培训,42人正在转岗培训中。
目前惠州市95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有全科医师728名,每家至少有1名全科医师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平均每家卫生院有8.2名全科医师。
关 注
295项目加价幅度不超30%
根据方案,调整后的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公立医院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现价,只许下调不得上浮。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本次调整涉及295个项目,其中一般医疗服务8项,一般检查治疗48项,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1项,临床各系统诊疗类80项,经血管介入诊疗1项,手术治疗类117项,物理治疗与康复类12项,中医诊疗类27项(包括骨伤、针刺、灸法和推拿疗法等),以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一般诊查费1项。惠州地区公立医院,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卫生院、社区服务机构)都可以参与此次调价。
惠州市医保局介绍,此次对295个项目加价幅度不超过30%。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价格调整后不会增加患儿家庭的负担。
延伸阅读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上浮提高到每人每年285元
日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和惠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开始,惠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5元。
南都记者从惠州市医保局了解到,此项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连续参保的居民原则上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0年度的医保费。
为何居民医保从2019年的270元提高到2020年的285元,上浮15元?对此惠州市医保局解释,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今年惠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即提高到520元。
总的来说,惠州市医保待遇水平一直保持在全省前列,但是受医疗技术提升、异地就医人员增多、二孩政策实施、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影响,住院率和住院费用仍逐年增长,需相应提高医保基金筹资标准,确保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经过公开征集意见和充分讨论,最终将2020年缴费标准调整为285元,为城乡居民年度可支配收入的0.84%,低于CPI(1.8%)上涨幅度。与珠三角各市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相比,依然是处于较低水平。
缴费人或村民委员会可以到当地银行网点(惠城、惠东、仲恺三地可以到建设银行网点,惠阳、博罗、龙门、大亚湾四地可以到农业银行网点)、社保所、税务分局(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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