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446批次食品样品 7批次样品不合格被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已责令整改,并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惠州日报 2019-11-27 08:54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斐)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46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7批次。

其中,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惠州市建筑学校)食堂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9月1日的鸡蛋和惠州市惠城区绿香蔬菜批发行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的芹菜存在农兽药残留问题,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州萨莉亚餐饮有限公司惠州丽日银座分店使用的消毒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的中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州市第九中学食堂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龙门县百烩农家菜邵屋店使用的加工日期为2019年8月27日的流沙包,山梨酸、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门明信温泉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的加工日期为2019年8月27日的奶黄包,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博罗县博罗中学A食堂使用的标称普宁市流沙集香酱油厂生产的集香普宁豆酱,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低于国家标准规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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