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县龙城街道沿江路38号龙门山庄 A4栋1#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日前,本局收到劳伟东等14户对龙门县龙城街道沿江路38号龙门山庄A4栋1#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劳伟东等14户业主申请在该楼住宅出入口处加建1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建筑面积4.8平方米,共增加建筑面积38.4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程江、刘晓莎
联系电话:0752-7792861
E-mail:115572936@qq.com
特此公示。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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