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听证公告惠阳自然(公告)[2019]21号
为确保我区惠州南站新城市政设施PPP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现经惠州市惠阳区建设用地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惠阳建用字[2019]4号),同意收回惠州南站新城市政设施PPP项目新增加道路占用4宗面积合计31829.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以下用地单位(含土地抵押权人)(详见附表)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上述用地单位申请听证,请在登报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7楼惠阳区征地储备中心709室;联系人:林伟熊;联系电话:3389890。
附件:惠州南站新城市政设施PPP项目新增加道路占用建设用地一览表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1日
惠州南站新城市政设施PPP项目新增加道路占用建设用地一览表序号图上
编码
权利人土地坐落土地证号终止日期用途使用权
类型
批准面积
(平方米)
市政占用
面积
(平方米)
114江西省南昌腾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淡水古屋平龙公路石井惠阳国用(98)第13210101217号2068.9.14住宅出让3998017796.62306惠州市惠建经济发展总公司惠阳公司淡水大埔村惠阳国用(98)第13210100707号2042.12.28综合出让50001407.13137惠州立创投资有限公司淡水新桥村惠阳国用(2007)第0102036号2047.12.04 2077.12.04商住出让199635458.14138惠州恒嘉实业有限公司淡水新桥地段惠阳国用(2007)第0101551号2047.09.07 2077.09.07商住出让225617167.5合计—————————————8750431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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