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在县看守所设立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 宽严相济提升办案质效

惠州日报 2019-10-17 09:12

惠州日报讯 (记者李燕文 朱丽婷 贺小山 通讯员杨汝欢)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看守所设立的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建成投用,并已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多批次,取得了良好成效。据悉,这是该院扎实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接下来,该院将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创新机制,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化运行,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有机统一。

工作区功能划分明晰

日前,记者来到博罗县看守所,在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看到,检察官正在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约谈。据了解,专门的办案场所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硬件支撑。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该院主动作为,多次与博罗县看守所进行沟通、联系。经协商,县看守所调配划分出单独的区域,作为该院适用认罪认罚办案工作的专区。

在认罪认罚办案工作区的建设中,该院将工作区作出功能划分,将其划分成集中告权区、具结书签署区及讯问区等功能区域,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张贴了相关宣传展板。同时,值班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依据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办案流程上实行集中权利告知、集中分别讯问、集中签署具结书等集约化办案模式,提高办理质效。

值班律师见证具结书签署

值班律师在场见证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程序要求。为此,博罗检察院与县看守所商定,根据县司法局提供的值班律师名单,为值班律师进入看守所见证具结书签署和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便利。

同时,经检察院协调,县司法局在县看守所设立专门的值班律师工作点,并明确派驻值班律师的履职内容和执业规范;约定采用每周二为固定日并辅以日常预约的灵活模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见证,确保每一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在获得及时、充分法律帮助的前提下自愿认罪认罚。

据初步统计,自在博罗县看守所建成认罪认罚办案工作专区以来,该院已在该工作专区顺利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2批次60人,取得了良好成效。

知多D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8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新闻推荐

“小鬼”送情报从未失手博罗廖志华13岁加入东江纵队,征战足迹涉8省

抗战老兵廖志华。惠州日报记者朱金赞摄人物名片廖志华,男,1931年出生,博罗县罗阳街道九村人。1944年,年仅13岁的他加入东江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