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水载舟不覆舟 东江航运管理小史

河源日报 2019-09-15 08:20

■民国期间,运木船在东江等待河水上涨。(原图现藏美国南加州大学图书馆)■雨中万绿湖上的渔船“行船跑马三分险。”晚清以来,东江河源段航运事故频发。怎样才能消除隐患并将航运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清代和民国时期,政府是怎样管理东江航运的?1949年后,新成立的人民政权又是怎样组织航运人员并进行管理的?

清代民国东江航运管理的分与合

清代乾隆八九年时,曾有一些“无知愚民”占了柳城东江边的“官山”,偷凿些石来烧灰。乾隆九年(1744年),河源县衙在这里立了个石碑,不许百姓私凿,以免破坏山体,导致塌方或泥石流等灾害,祸害江上来往民众。

对水上的交通工具和运输活动,清政府并未设置航运专管机构,发放船舶牌照、轮船及拖轮渡的管理等归善后局办理,而各县帆船、米船、乡间渡船、紫洞艇之类,有的归布政司管,有的归省河水巡警总局及河泊管理所管辖,权限混淆,管理分散。

航运专管机构的设置始于民国元年,是年设立交通司航政课,1913年改为全省地方交通管理处,同时设立汕头、三水、陈村、江门、香山、阳江、石龙、海口、北海、吴村、佛山、惠州、河源、韶关、肇庆、汕尾共16个航政分局;同年9月,交通管理处及16个分局先后被裁撤,归并入广东省行政公署内务、财政两司,规定只征收拖轮渡饷及轮船检验费两种,其余各类船只的牌照费概行豁免。但不多久,各地航政分局陆续恢复。

上世纪20年代前期,在与陈炯明的战争中,滇、桂、湘、赣、陕、豫军等相继入粤。由于财政困难,军费不足,各军便自行占据港口和交通要冲,随意设局征税,浮收滥征。

1921年,河源成立中华海员工会广东分会河源海员分部,欧阳曾为主任。1926年改为民船公会,曾秀贤为主任。1931年李瑞良为干事。1944年,曾秀贤主任之职由李瑞良接任,直至1949年。

1925年7月,国民政府及广东省政府成立,开始对航政进行整顿,设立广东航政局,归建设厅管辖,下设两股,船舶股主管取缔船舶、审理碰船事件及惩戒违章船只。当年及次年陆续将各军所占据的航政分局收回,重新设置分局,并划定各分局管辖区域。广东航政局河源分局管辖区域为河源、龙川、连平等县,局长叫袁超。

1928年12月、1929年6月,广东省航政局两次改组,将各分局辖区重新划定,其中东江分局管辖惠阳、博罗、龙川、和平、紫金、连平、新丰、河源、海丰、陆丰、龙门、东莞、增城、宝安。上世纪30年代,东江船务管理所设在惠阳,有新塘、河源两个分卡。和平县的民船船员公会,在合水圩,于民国廿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备案。

1941年12月9日起,河源县城警察所为便利水上巡查起见,增设巡查艇两艘,准备在水上临时检查来往船只。

1948年间,每天都有班船从惠州到广州、石龙、博罗、横沥、河源,从惠阳到永湖,从东莞到麻涌,从老隆到东江,从河源到蓝口。东江沿线原有的几个破烂不堪的小码头经过改建、扩建后,面貌一新。同时,还陆续在新圹、石龙、东莞、博罗、惠州、河源、老隆等地新建和扩建了码头和港口48个。(1948年《中国地理概论》)

“大船走大江,小船走小江”

从“旧社会”接手东江航运管理权后,东江航运依旧繁忙,甚至比以往更热闹,运货、载客,又增加了军工物资运输,私营船舶大量发展。

1949年10月,成立“东江支前司令部水运科”;1951年,成立“东江民船运输服务社”及河源民船同业工会,开展配货、收货业务。1950年10月至1951年9月,先后组织广惠线、惠河龙线专营或兼运机构,采取“统收、统支、统收各支、统一业务”的组织形式,消除排挤、放空运输的不良现象。1952年,建立广东省东江民船联合运输社河源支社,下设回龙、蓝口、新丰、连平4个运输站。

1953年2月,进行水上民主改革,对轮船采取了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统一发票,并将轮船51艘、驳船70艘分开经营。

1953年5月至10月,水上民主改革运动。船舶进行了分航定线、分段运输、统一调配货源、统一调配船只。

旧时虽有船业公会,这些船户仍是散沙一般各自为政。新中国成立后,首先对这些船舶造册登记进行调查。据1953年的调查,河源航运管理站辖区有大木帆船260艘(3吨以上),船工654人,分布在东江干流和支流及新丰江干流,上至柳城,下至双头,共有里程111公里。其中木帆船127艘,载重量1492吨,人口415人;支流木帆船133艘,载重量1171吨,船工239人。这些木帆船都是私营的,而且流动性很大,因此在登记造册、统一管理上都增加了不少困难。

根据上级的指示,东江航运实行“大船走大江,小船走小江”的原则,配合水上民主改革运动,首先做好“管活”工作,根据河道水位、船只性能、港籍、航线等条件,以合作互利原则进行分航定线和编组编队(三船为一组,三组为一队),一共编了九大组12队,民主选举组长、队长。船户们由个体分散,到组织集体劳动,按组配货。据称,各船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加速了运输的周转率。由河源运柴到惠州,3天就能来回,速度比之前加快了一倍。但也不是每次都能团队行动,由于运输上的需要和货物的限制,有时无法按组配货,特别是货源少的时候,不得不将之拆散。即使这样,他们已树立了组队观念。

同时,为解决船民在上水航行船拉缆时的困难,1953年2月间,河源航运管理站和民船社派出专人,发动群众组织劳力,有重点地修筑了一条由古竹元头至白马,长达80公里的缆路;同时,在航线上建了一座台风信号杆,以防范台风侵袭,受到了船民的欢迎。

据东江航道浅滩数字记载:从柳城虎头岗至蓝田沥口,县境航段有浅滩198处,滩长34公里之多,占航程的32%,航道水深也仅有0.3—0.5米。1952年,沿江柳城、蓝口、黄田、义合、仙塘、潭头等设立航道站。下设若干小组,每小组负责管理3个浅滩,并在枯水期,雇请当地临工扒沙疏通航道,组织人力达480人,以打拦导流为主、扒沙为辅,用直径4—6厘米、长2—4米木桩,一排排打入河床,再用树枝、竹枝、杂草编织,筑成引水栏、清沙栏、定沙栏等导航坝。这是当时无机械扒沙的有效航道维护方法,能保持航道深达0.6米,船舶能够正常航行。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航道部门在东江、新丰江上设置了航标,每年都对航标进行保养。

陆运兴盛,水运衰落

1955年12月,对原来3个私营的15艘轮船组织了公私合营,成立了东江轮船公司。至1957年9月,东江河内轮船全部纳入国营。1959年9月,购钢质轮船9艘,282马力。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发展,1960年起,木帆船运输开始淘汰,逐步改用以机械为动力的机动轮船、驳船。至1974年止,木帆船长途运输已淘汰,由机动船替代。

河源建市前,水路运输及港口建设迅猛发展,水路运输是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占社会货运总量的60%以上。到1983年,港口就有老隆港务局(下辖贝岭、黎咀、黄口、东水港务站)、河源港务局(下辖蓝口、黄田、义合、新港港务站)、古竹港务所。船舶运输方面有和平、龙川、河源、紫金、广西藤大、广西太平等水运公司及农副业船,总运力达4万多吨。

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建成后,河源市辖区江河通航里程250公里,其中东江流域230公里,新丰江流域7公里,秋香江流域13公里。华南最大的人工湖——万绿湖(新丰江水库)水域面积370平方公里,枫树坝水库水域面积52平方公里。

河源建市后不久,河源的水运数起数落。广梅汕铁路于1993年投入营运,铁路从水路分流了50%的运力,水运到1994年降到最低点。因河源地处东江中上游,大量货物仍需经港口中转装卸集散,港口吞吐量由1994年最低的42万吨逐步上升到2001年的82万吨。

然而,高速公路建设日新月异,铁路网络进一步完善,且东江上游大量兴建水利枢纽,东江航道已不能上通下达,航道通航基本停止,以前靠东江“揾食”的船务公司转抵邻县博罗等珠三角航线。

水运安全管理部门的变迁

“行船跑马三分险。”要减少行船险情的发生,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且有效的手段。

首先是船本身的安全。1949年之后,船只的建造须由交通局按运力的需要审批,经批准后,将船舶设计图纸,交由河源港航监督船舶检验部门审查定型后交船厂制造。船舶造出来后,由河源港航监督船舶检验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丈验登记、吨位测算、航速测试、稳性测验。符合验船标准的发给船舶检验书,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在航船舶每年由港监部门检审1次,合格的发给船舶行驶证。对船舶过户,要经过交通局审批,港航监督部门的检验,所有权登记,运管部门的营运审批,工商、税务部门的营业审批等,客船还必须执行强制保险。

二是船舶驾驶员的管理。60马力以上船舶的驾驶员及司机,由惠阳地区航运局港航监督管理所负责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从1975年至1987年止,原河源县共培训各类技术船员671人。另外,水运、航运公司采取集中办学习班培训、赴外地参加航线技术学习考试等方式,对船员进行培训。现职驾驶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并考试。

三是成立专门部门。民国廿八年(1939年)设立河源船务管理分所,1959年成立河源县港务监督站,1984年易名为广东省航政局惠阳分局河源所,新丰江库区成立广东省航政局惠阳分局新港站。

1988年至2000年10月,河源市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由广东省河源港航监督局负责。2000年11月,广东省河源港航监督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源海事局,副处级单位,为广东海事局的一个分支局。另有河源航道分局、河源港务局及市交通局港口水运科,分别负责河源航道、港口等的维护、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等工作。2009年左右,河源市进行机构改革时,市交通运输局原港口水运科改名为港航管理科,主要负责运输船舶管理。河源港因东江航道基本停运而业务量剧减,吞吐量几乎为零,河源港务管理局经营困难。

从2008年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编制《河源港总体规划》,于2016年10月份正式通过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其后由市政府正式发布。根据《广东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2010—2020年)》,规划河源龙川至惠州石龙头288公里航道为五级至三级标准,航道尺度为(1.3—2.5)×(40—60)×(270—480)米,新建的跨河建筑物通航净宽及净空尺度,按三级航道标准控制。“十三五”期间,结合水利水电梯级开发,整治库尾段航道,使河源至惠州航道扩能升级至三级航道标准(可通航1000吨)。水运通航条件改善后,考虑水路运输的低成本,市内大量货物将选择水路运输,货物运输将呈上升趋势。预测河源港货物运输吞吐量,2020年达到693万吨、2025年达到1313万吨。(主要资料来源:《河源县志》《河源市志》等)

本报记者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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