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关于我县国家生猪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专项 补贴资金追回通知》通知
龙财〔2019〕37号
龙门县美新养猪场:
我们于2018年5月16日作出《关于我县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专项补贴资金追回通知》(龙财[2018]29号),因该通知的形式要件不符合行政决定文书的规范,为保障你方合法权益,决定撤销《关于我县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专项补贴资金追回通知》(龙财[2018]29号)。
特此通知。
龙门县财政局
龙门县畜牧兽医渔业局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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