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惠城中心区12户住房保障资格的公告

惠州日报 2019-09-04 08:41

经查,肖伟娥等4户公租房保障家庭名下拥有自有产权房产建筑面积超40平方米,陈景文等8户公租房保障家庭无故拒不配合保障资格检查,根据《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收回公租房,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现将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住户名单及身份证公布如下:

肖伟娥等4户公租房保障家庭名下拥有自有产权房产建筑面积超40平方米名单:

肖伟娥(441302******3020)

陈 健(430521******9433)

蔡丹霞(445281******3727)

刘淑英(442501******0029)

陈景文等8户公租房保障家庭无故拒不配合保障资格检查名单:

陈景文(441302******453X)

张伟明(442501******4818)

翟自新(442501******0031)

孟宝成(441302******0516)

蔡婉琪(445281******0064)

曹明乐(441624******1193)

蒋美琼(441302******612X)

谭秀文(442501******0521)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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