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
我局拟将位于高潭镇河汕路地段的21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作为高潭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大楼项目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现对拟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至9月7日(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给予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用地位置用地总面积(㎡)土地主用途具体建设项目名称用地申请者高潭镇河汕路地段213行政办公用地高潭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大楼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2-8822824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景民路2号县自然资源局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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