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养区内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养殖场年内须全部拆除 龙门:坚定治水之路 攻坚农业污染
龙门县龙城街道城西村苏冚小组的污水处理场所犹如花园绿地。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登上水西塔,俯瞰惠州市龙门县城,一弯自西向东蜿蜒流过的河水,犹如巨大的臂膀托起整个县城,这就是增江(龙门段),也叫龙门河。100多年前,在清朝南雄州为官的龙门人李柱兰曾写下诗句:“花环树外将山绣,船到陂门带水飞。此景凭谁同领略,江头杨柳正依依。”赞美家乡母亲河的美景。
得益于龙门人民长期坚定对水生态的保护,如今,不仅龙门河景色依旧,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标准,龙门县另一大河流——公庄水(龙门段),也就是平陵水,水质亦稳定保持在Ⅲ类标准。它们成为了龙门人与水和谐共处的见证。
惠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将惠州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城市要因地制宜推动差异化高质量发展,其中,龙门应以生态保护为主。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龙门县成立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守护辖内两大河流及11条支流,“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成为当下护水之路的新目标。
南方日报记者卢慧
通讯员惠环宣
农业面源污染占比近七成
龙门县位于广东省中部略偏北地区,增江上游。监测结果显示,2017—2018年,龙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平,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增江九龙潭国考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保护目标,通过国考检测,且水质不断向好。
虽然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但龙门人也有自己的治水难题。“诊断龙门水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占比近七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副局长梁海江说。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养殖业和种植业两方面。作为惠州猪肉主要的供给来源地,龙门县高峰时期生猪出栏量超过百万头,还有家禽存栏量数百万羽;作为农业大县,龙门农村化肥的大量使用也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
整治养殖业污染从扩大禁养区范围着手。2018年4月,龙门县重新划定禁养区,将禁养区范围扩大至全县面积的75%,禁养区内养殖场一律清拆。“全面开展畜禽养殖规范整治行动,龙门县开展了力度前所未有的养殖场清拆行动。”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谢学平介绍,2017年清拆养猪场240户,2018年清拆养猪场567户;截至今年5月底,全县现存20头以上养猪场106户、共9.2万多头猪,500羽以上家禽养殖场165户、共268万多羽家禽。
与此同时,龙门县全面取消适养区,并对限养区内的养殖企业实施环保设施提标升级。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鸬鹚村的温氏龙城种猪场有种猪近1200头,年出栏量达4万头。近年来,养殖场投入270万元用于环保设施建设,笔者在现场看到,养殖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进入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作林地灌溉用水,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并经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猪粪收集后交由第三方转运处理。“每季度,环保部门会开展监测。”温氏龙城种猪场负责人杨俊伟介绍,公司正在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设备,未来可24小时调取监测数据。
“对限养区内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养殖场,今年内也要清拆完毕。”谢学平说,目前,畜禽养殖规范整治行动还在推进中,预计到今年下半年,龙门县生猪存栏量将降至7.5万头、家禽存栏量将降至130多万羽。
针对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造成水体污染的问题,龙门县着手从源头上堵住高毒农药和限用农药的销售与使用,重点开展查处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和禁用农药的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高毒农药和限用农药、是否落实和完善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同时,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测土配方技术,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确保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安全、规范,生产操作执行标准化技术等。
梁海江坦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性、持久性的过程。一方面,人们农业生产的传统观念和方式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转变,新的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仍未完全建立;另一方面,水环境治理欠账多,“被清拆养殖场遗留的禽畜粪便和养殖废水污染残留物淤积在消纳塘、山塘甚至部分河床等水体,暴雨冲刷、底泥污染物的释放等都会对河流水质产生很大影响。”梁海江说。
为此,龙门县正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不断加大畜禽养殖场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力度。例如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的发展;实行以大型畜禽养殖场为依托,建设2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转中心及1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去向实行台账式管理等。
污水管网建设下半年进入高峰期
走进龙门县龙城街道城西村苏冚小组,大家很可能会误以为是走进了开放式的花园绿地。这里到处是花卉和树木,乔灌相间、绿草如茵,与想象中的“污水处理”之地大相径庭。污水处理设施排出清澈的水流,经常在附近散步的村民李伯对此赞不绝口:“我从来没闻到过异味,也没听见噪音,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城西村委会副主任谭树彬介绍,全村23户人家生活污水全部先做预处理再结合人工湿地进行净化,污水处理设施外排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一改村庄过去污水横流的局面。
做好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是龙门县破解生活污染源污染的抓手之一。该县制定并实施了《龙门县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是2021年底前全县全面建成并运行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建成行政村、村小组两级共21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实现100%覆盖,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达60%。
“龙门县水环境污染中,生活污染占比约三成。”梁海江说,这其中,除了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污染,还有温泉旅游和小型旅馆、农家乐等旅游服务行业排放的生活污水。
作为广东省旅游强县,龙门县荣获中国温泉之乡等美誉,境内有南昆山温泉大观园、尚天然温泉小镇、龙门铁泉以及龙门地派温泉等大型温泉企业,还有大大小小温泉民宿农家乐等,旅游服务行业排放的生活污水不容小觑。
梁海江介绍,一直以来,环保部门非常重视对旅游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对包括上述4家大型温泉旅游企业在内的全县所有旅游服务企业,均因地制宜地要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接入当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经统一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对运营情况纳入全流程监管。对于污水分散处理的排污单位,一旦符合管网接入条件,就要接入当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梁海江说,因龙门县旅游服务业发展较快,各类农家乐、小旅馆等点多面广,加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旅游服务业产生的生活废水未得到完全有效治理。
“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设、运营仍须不断完善。”龙门县住建局副局长程益栋坦言,污水处理厂特别是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仍然不足,管网覆盖范围较小,生活污水不能得到有效收集,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不高。
今年,龙门县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有15公里的建设任务。截至日前,共完成2.93公里建设任务,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9.53%,建设进度较为缓慢。“项目前期建设手续办理环节多,又普遍存在征地拆迁及高压电线、通信管线迁移等问题,再加上雨水天气增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程益栋介绍,按照目前的推进进度,全县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高峰期会在9月、10月、11月。
年内基本消灭工业重点水污染源
龙门县工业不发达,工业水污染占全县水污染总量的比例不到1%。“这近1%的工业水污染主要来源于2家企业。”梁海江介绍,龙门县重点工业废水排放源包括2家漂染厂,废水总排放量约为7000立方米/天,这2家企业均是早年间就在龙门县落户生产的企业。不过,梁海江也表示,按照有关政策和上级对漂染重点污染源的管理要求,上述2家企业都将在年内彻底关闭,以基本消灭全县工业重点水污染源。
目前,龙门县以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工业企业原则上“一律入园”,园区内同步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日益完善,所有园区产生的废水统一收集处理,实现了工业进园、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废水集中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除此之外,龙门县还扶持发展了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精制茶制造业等少污染或无污染的传统产业,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少。
环保部门持续紧抓环保监管执法常态化工作。一方面继续落实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开展各种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查处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和环保设施“三同时”不落实的建设项目。同时,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和敏感环境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扩大突击检查的范围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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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率先将河长制延伸至村民小组
“家门口的河水变清了,河边的路也好走了,沿河走一走很舒服。”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张坑村民小组的谭秀妹告诉笔者,河道现在定期有人清理,村民小组的河长定时巡查,村民们也更加爱护这条陪伴他们多年的蓝田河。
蓝田河上东村张坑村民小组河段环境的改变,得益于龙门县在开展河长制工作中付出的不懈努力。该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因地制宜,出台《龙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不仅对全县区域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了更全面的部署,还把河长制延伸至村民小组一级,创新构建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镇、村(居)委、村民小组四级河长体系,保护龙门水生态。
龙门县水利局河湖管理股负责人陈彤仪介绍,多年以前,县域内很多河流都有生活垃圾漂在河面、岸边,占用河道乱搭乱挖、乱倒乱排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经过三级河长制工作的稳步实施已得到了显著改善。然而,部分细小支流等小微水体的环境问题却依然存在,“这与村民小组一级难以管理以及村民对水体的保护意识不强有一定关系。”陈彤仪说。
龙门县大小河流共297条,按水系关联性区分共37个水系、大中小型水库68个。为保证全县小微水体得到较为全面有效的责任管理,龙门县决定实施县、镇、村(居)委、村民小组四级河长制工作。通过对河道流经的县、镇、村(居)委、村民小组四级共同担负起管护、巡防等责任,通过无缝衔接、层层推进,把一张张责任网覆盖全县区域内河湖,确保联防联控。据统计,目前全县县、镇、村、村小组4级河长共1474名(其中:县级河长9名、镇级河长165名、村级河长188名、村小组级河长1104名、民间河长8名),基本实现河长全覆盖。
接下来,结合省、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求,龙门县将继续组织多部门力量,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清四乱”(清乱占、清乱堆、清乱采、清乱建)及“五清”(清违、清障、清淤、清漂、清污)行动向纵深开展,持续加强现场巡查和整治力度,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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