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作共建友好法院 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与漠河市人民法院签约
惠州日报讯 (记者张 晨 通讯员章 婷)日前,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党组受邀到我国最北的基层法院——黑龙江省漠河市人民法院进行考察交流,双方签约合作共建友好法院。
漠河市地处祖国最北端,漠河市人民法院是我国最北的一个基层法院。考察组参观了廉政长廊、图书馆、荣誉室、院史馆、创意馆、党员活动室等功能区,详细了解漠河法院的建院历史以及司法办案、队伍管理、党建工作、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后,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并互换协议书,正式结为友好法院。签约仪式结束后,考察组填土并认领了一棵西伯利亚红松,作为签约见证,命名为“亚湾松”,这棵有着特殊意义的“亚湾松”将在漠河市人民法院“松香室”内拥有一册专属档案,记录双方合作共建友谊的点滴。
此次合作共建友好法院之举,是大亚湾法院为实现“和衷共济、共同发展”的友好法院精神的重要体现,将对推动两地法院共谋发展带来更广阔的前景。大亚湾法院院长陈密表示,漠河市人民法院文化氛围浓厚,“北槌”品牌文化建设、以党建+“四香”为载体的党建文化建设独具匠心,在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工作值得大亚湾法院借鉴学习。今后两家法院更要手拉手,相互学习,共同探索,紧密协作,携手并进,共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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