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各县(区)都要有“长者食堂” 《惠州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建设及长者“大助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惠州日报 2019-06-11 09:05

市区名流印象小区的幸福食堂不仅提供就餐优惠,还为小区老人搭建了交流平台。惠州日报记者香金群 摄 (资料图片)

惠州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建设及长者“大助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根据《方案》,到2019年底,全市7个县(区)至少各新建(改建)一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并投入运营,同时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探索构建“互联网+长者食堂”的助餐服务体系,实现助餐服务、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文体社交、医养结合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目标7县(区)力争年内各建一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社区养老服务主要以照护型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为主,且以民办造血型机构为主体。然而,目前惠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普遍为公办娱乐型机构,民建民营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还没有,且只有少部分社区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建设照护型的日间照料机构和提供老年人“大助餐”成为目前惠州市养老服务工作重点之一。惠州正努力打造“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实现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社区养老、3%的老人机构养老。

根据《方案》,到2019年底,各县(区)至少新建(改建)一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并投入运营。值得注意的是,各县(区)将按照老年人口分布、服务半径等因素,科学选择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建设点,试点社区内户籍老人数不少于300人,打造长者步行25分钟服务圈。

■福利

户籍老人可获助餐补贴

对年岁渐长无法自理的长者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解决自身的吃喝拉撒问题。对此,《方案》提出,在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设立长者饭堂,为全体6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午餐,让老人们享用到精心搭配的健康餐食。按要求,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助餐服务对象的身体特征和时令季节变化,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习惯和忌口,餐食原则上要求按三菜(一大荤、一小荤和一素菜)一汤一饭制作,做到营养丰富、合理和均衡。

未来,惠州老人不仅能十分便捷地吃到美味的午餐,户籍老人还可以获得助餐补贴。“如果一餐饭是15元,政府补贴5元的话,那老人只要自付10元就可以了。”市民政局有关方面负责人举例说。根据《方案》,政府对惠州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助餐服务予以资金扶持,具体助餐补贴标准依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补贴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餐5元,各县(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餐15元。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由长者食堂在老人就餐(含网上点餐)时直接扣除,每月由县(区)民政部门统一结算。

据了解,去年,惠州市民政部门完成了城乡特困老人的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采集工作。目前惠州市正加快建设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充分利用惠州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呼叫中心、手机APP等互联网智能服务载体,建立完善运营服务和管理平台,实现社区日间照料和助餐服务智慧化运行。前往长者食堂就餐的老人通过刷本人身份证进行识别,通过平台点餐的老人通过其用户注册的身份证信息识别,由平台系统自动扣除政府补贴的餐费。

■部署

明年全市推广“大助餐”

在试点之后,如何在全市推广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12月底前进入经验推广阶段,各县(区)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建设及“大助餐”试点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于12月底前上报市民政局。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定在全市逐步推广实施。

按要求,各县(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针对老年人的助餐补贴方案,可以采取“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的方式,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共同推进“大助餐”的合作机制。

为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方案》提出,要树立安全第一的发展观念和服务意识,严守安全底线,建立覆盖食品采购、加工、配送等各个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制和索票索证制度,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此外,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执法巡查检查和明察暗访,开展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膳食安全质量的抽样检测,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服务评估,建立助餐服务准入退出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惠州日报记者游璇钰

知多点

全市有46.3万名

60岁以上老人

惠州市已进入老年人口快速增长阶段。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约46.3万人,占总人口的12.9%。惠州市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87所,其中公办社会福利机构11所、乡镇敬老院64间,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2所;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4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颐养居”17个、幸福院160个;社会养老服务保障功能逐步增强,养老服务惠及对象的范围逐步扩大,由“五保”、“三无”老人逐步拓展到社会老人,普惠程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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