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县平陵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本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龙门县平陵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问题,现公示如下:
原平陵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组织编制了《龙门县平陵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现状地形条件制约,规划PL-01单元的城市支路建设实施难度大。为进一步推动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南片区发展,加强规划实施性,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申请对《龙门县平陵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将金龙大道的红线宽度由50米调整为60米。
(二)将规划范围内东西向规划支路线位进行调整,南北向增加两条规划支路,并将支路红线宽度由10米调整为12米。
(三)将规划范围北部二类工业用地(5.1公顷,合76.5亩)调整为其他商务用地,将规划范围南部临金龙大道的二类工业用地(0.5公顷,合7.5亩)调整为商业用地。
(四)保留规划范围内现状水系,并控制预留防护绿地,用于保障泄洪通道。
(五)规划范围内的二类工业用地建筑高度不设定。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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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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