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明年认定至少5家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惠州市出台措施推进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惠州日报 2019-05-25 19:51

惠州日报讯 (记者骆国红 通讯员刘建林)为进一步明确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条件及认定程序,推进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日前,《惠州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明确力争到2020年全市至少认定建设5家以上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方案指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主要面向各类返乡人员和本地农民已创办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创业就业政策,开展创业服务,扶持创业创新。惠州将立足现有资源建设返乡创业孵化载体。各县(区)结合当地产业特点,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及闲置厂房、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等相结合,整合建立一批主要面向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力争到2020年全市至少认定建设5家以上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方案明确了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程序。方案指出,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经过县(区)初审和推荐后,由市人社局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实地复核名单。名单确定后,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联合考评组,以“统筹总量、合理分布、择优评选、示范带动”为评审原则,根据认定条件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评议,通过资料检查和实地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并确定拟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名单。最后,市人社局对拟认定的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惠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及运营管理机构的基本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并授予“惠州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牌匾,并将认定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创业孵化基地是初创业者的新家园,规范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工作,能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进而提高创业项目的成活率,更好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旨在推进惠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开创惠州市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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