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一村(居)一警” 创新基层治理
观察眼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当前,正处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交织在一起。而基层一直以来警力捉襟见肘,难以应付一些复杂的局面,亟需新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把矛盾快速化解在基层。
惠州公安开展“一村(居)一警”工作,看似简单的举措,实际上盘活了基层的治安防控资源,擦亮了城乡村居的“平安底色”。就当前来看,“一村(居)一警”工作起到了多重效果。一方面,民警辅警通过定期走访,农村见警率提高了,群众报警求助更容易了,并且能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警力入村(居)后,带动指导当地群防队伍有的放矢,精准防控,进一步激活群众的主体防范意识。通过强化村(居)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虽然有了一定成效,但是这项工作在惠州刚刚起步。采访期间,一些基层民警坦言,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如何兼顾好驻村(居)工作和日常值班时间?进驻村(居)后,与村(居)委、群众的关系更密切了,哪些事能管?哪些事该管?这些仍是他们亟需理清的问题。
诚然,“一村(居)一警”工作的开展,是将警力下沉到一线,把警务前移到基层,在前端就将村(居)防控工作做到位,确保警力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倘若民警驻村(居)后走入误区,频繁介入职责之外的事情,只能落得终日疲于奔命,白白浪费警力。
对此,惠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近日到基层调研“一村(居)一警”工作时也明确提出,驻村(居)警力一定明确职责、精准定位,不大包大揽、不错位越位,切勿充当村两委成员、村干部的角色;要紧扣公安工作主业主线,牢牢把握驻村民警代表派出所入驻,履行的是公安民警职责这一根本出发点,着力补齐短板,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动态防控能力。
我们也期待,接下来,惠州公安进一步完善“一村(居)一警”工作的有关举措,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让这项工作在惠州开花结果。
林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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