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
惠州市金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司2015年9月与你司签订《室内覆盖设备用电协议(小金口金兴家园)》(合同编号:CMGD-HZ-201500630)。在合同履行期间,从2018年11月起小金口金兴家园由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你司已提前退场,但并未告知我司。目前,你司继续履行上述合同的基础已不存在。在2019年4月16日,我司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将解除合同的律师函邮寄达你司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但该快件因无人认领被退回。
为此,我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正式公告通知你司:解除你我双方之间签订的《室内覆盖设备用电协议(小金口金兴家园)》。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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