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县中心城区东部片区控制详细规划》项目(审批成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龙门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龙门县中心城区东部片区控制详细规划》项目予以公示。
规划具体内容可到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
北至(规划)北二环路,东至(规划)东外环路,西至迎宾路,南至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边界,总面积13.78平方公里。
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定位为:城市中心区、魅力宜居区、科教文旅区和山水生态区。
规划规模
规划人口容量为15.5万人。
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核三轴、四廊六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区总面积1377.52公顷,建设用地970.7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903.96公顷;村庄建设用地64.30公顷。非建设用地406.80公顷。
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
规划区共划分为7个管理分区,24个街坊,404个地块。用地兼容性、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停车位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控制。
专项规划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共设置8大类,41小类、231个公共服务设施。
(2)道路交通规划:形成“一环、三横、五纵”路网结构。一环:有金龙大道、北二环路两条主干道核东外环快速路形成的环路。三横:包括北一环路、府前路和下陈北路。五纵:包括白沙河大道、中心路、龙城中路、体育路和文笔路。
(3)市政设施规划:供水需水量约6.2万m3/d,第二水厂供水;污水总量3.5万m3/d,雨水采用惠州市暴雨强度设计,雨污分流制;电力负荷17.85万kW,2座110kV变电站供电;电信市话量109123对线;管道天然气年用气量为1198万m3,瓶装液化气年用气量为2273吨。
(4)四线控制规划:划定绿线控制面积174.66公顷;划定黄线控制面积6.46公顷;划定蓝线控制面积44.15公顷;划定紫线控制面积3734.6平方米。
(5)综合防灾规划:抗震按Ⅶ度设防,重要的建(构)筑物应比基本烈度提高一度。消防设置2座消防站。防洪按50年一遇设防。
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 系 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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