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职业不要职业病” 病因可检测,治疗可消除或减少发病

惠州日报 2019-04-25 08:33

开展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论坛讲座活动。 本报采集

4月24日,在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联合大亚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大亚湾区开展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论坛讲座活动。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健康监护科副主任张惠英表示,“要职业不要职业病”,职业病对身体健康危害大不容忽视,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职业病的危害性有正确的认识。

什么是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悉,职业病具有病因明确可检测,治疗可消除或减少发病;早发现早诊断,康复效果好等特点。张惠英指出,从病因学上说,职业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故必须强调“预防为主”,着重抓好预防。

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据悉,职业病共分为10类132种。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向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员工:

1、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治疗、康复。

2、除享受工伤赔偿外,还可向企业申请民事赔偿。

3、民政部门扶助。

企业:

1、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2、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配合员工安排诊断或鉴定。

4、承担费用:工资待遇,诊断、鉴定的费用。

本报记者黄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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