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土地执法工作添“新武器” 18台无人机空中巡查“两违”

南方日报 2019-03-21 06:18

技术人员正在调试无人机,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应用,龙门土地执法巡查取证更加便捷准确。梁婉梨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林文通通讯员/梁婉梨)利用农田违法建房无人知?老旧社区楼顶搭建违章建筑难以被发现?随着无人机技术在土地航片执法监察工作中的应用,这些非法占用农用地、违章搭建、非法采矿等行为将无所遁形。日前,龙门县国土资源部门就专门为执法队伍购置了18台无人机,并安排专项培训,助力土地执法巡查工作。

无人机拍摄扫除土地巡查盲区

近日,在龙门县城水西村的一个农庄内,一群人正在启动无人机设备拍摄。他们操控着无人机在天空中飞行,脚下放置着两台笔记本电脑,屏幕中正实时显示着无人机的航线图以及在飞行过程中采集到的画面视频。伴随着无人机的迅速升空,周边的建筑一览无余。这可不是无人机爱好者在航拍,这是龙门县国土资源局、县两违办的巡查工作人员将无人机技术应用于执法巡查工作中的演示现场。“在村庄东边丛林处的水稻田中,发现一处地方有铺水泥地坪的迹象。”巡查人员从无人机航拍的画面发现违建迹象后马上报告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即奔赴施工地点进行实地核查。

据了解,为充实动态巡查工作力量,龙门县国土资源局采购了无人机配备给执法监察队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利用无人机动态巡查的执法方式进行巡查并锁定证据,该县形成一套“发现、制止、报告、处理、监督”的查控违流程,有效增强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巡查防控工作的效率。

“参与违建查处的无人机身上设置有球形高清摄像头,飞行时速可达80公里,升至百米高空仅需短短几秒钟。通过电脑或手机APP遥控操作,无人机可在高空500米完成对周边3公里以上大面积的巡查和拍摄,对于违建的发现、证据的固定与信息的全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据操作无人机的技术人员介绍,无人机不仅适用于各乡镇土地监察工作,同样是监察老旧社区楼顶是否有违章搭建情况的“好帮手”。一些高楼层住户的违建行为,很难被发现。同时,一旦遇到住户不在家或者不开门的情况,取证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而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技术,不仅能快速发现这些违法行为,为下一步的立案查处提供了“铁证如山”的证据,而且还节省人力物力,确保取证准确无误。

每月将不定期开展空中执法巡查

将无人机技术运用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能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什么变化?据龙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茹展平介绍,一直以来,龙门县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存在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人员少、巡查区域大、执法车辆配备不足等因素制约,巡查工作存在违法用地发现率低、发现不及时、耗时耗人力等弊端。无人机具有时效性强、机动性好、方便灵活、巡査范围广等优点,将使其在国土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的补充作用。

茹展平表示,依靠无人机技术优势,将进一步完善龙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技术体系,从单一性执法向多样性执法转变,从静态执法向动态执法转变,实地执法结合远程执法,提升龙门县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科学化、技术化水平。同时,无人机具有“站得高、看得远、查得清”的技术优势,对于以往难以到达的地带进行覆盖式航拍,创新远程巡查手段,实现对违法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无死角的“精确打击”效果,将违法状态消除于萌芽状态。

“无人机空中巡航,在配有高清运动摄像头的情况下,可在空中对重点监控区域进行定点监控、拍摄,可实现远距离无线实时影保回传,便于对土地违法行为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查处。”茹展平说道,以往开车半天才能走完的地块,现在借助无人机一个小时就能看完,大大提升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效能。执法工作逐步实现从事后执法向事前预防、事中制止的转变,有效地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责,助推社会经济长效、健康发展。

目前,龙门县国土资源局已组织一批基层巡查人员进行无人机操控专项培训,接下来将严格监督各乡镇基层国土资源所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每个月不定期开展无人机土地执法巡查,无人机取证拍到的违法用地现象或违法建筑,将被依法拆除,做到“巡查一次、管控一次,拆除一片、震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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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相应奖励

市民举报“两违”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发生的“两违”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推动整治“两违”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龙门县政府出台了《龙门县举报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被举报人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建设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来确定奖励标准,举报人可获1000至6000元的现金奖励,举报电话0752-7889028,举报邮箱lmzzlwb@163.com。

根据《办法》规定,“两违”行为举报的内容具体包括:在龙门县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规划许可、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或未按程序审批批准的建设行为;在龙门县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占地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举报“两违”行为,经查证属实后,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但公职人员(不含村居干部)举报的不予奖励。

被举报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由龙门县整治“两违”办联合县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被举报对象为普通群众的,由各乡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县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于收到转办函7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核实情况报龙门县整治“两违”办。

《办法》中明确奖励机制如下:违法用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宗奖励奖金1000元。违法建设占地面积6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米以下的,奖金分为三个档次。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奖金为1000元;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奖金为2000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奖金为3000元。

违法建设占地面积15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下的,奖金分为三个档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奖金为3000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奖金为4000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奖金为5000元。违法建设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奖金为6000元。

举报“两违”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多人举报同一“两违”行为的,只奖励最早举报人(以来访举报时间、举报信件邮戳、举报电话原始记录为准);多人联名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分配。参与举报受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金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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