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社区建一家普惠性养老院 全国人大代表丁明建议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惠州日报 2019-03-10 10:11

“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建设普惠性养老院势在必行。”日前,参加全国两会的惠州市全国人大代表、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炼油三部工艺主管丁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建设普惠性养老院的建议,建议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机构养老难以满足巨大养老需求

“机构养老难以满足我国巨大的养老需求。”丁明说,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供不应求,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经常是“一床难求”。另一方面社区养老资金筹集渠道单一,许多地方政府需同时承担“扶贫”与“养老”的双重任务,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过大,资金上的短缺使社区养老的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制约了社区养老的发展。同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系不完善,宏观上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督、评估环节;微观上医疗体系、文化娱乐体系等方面建设差强人意。养老机构投资大、见效慢、利润低、风险大等特性,导致民办养老机构投资热度不足,民办养老机构有效需求不足。

政府应制订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建议国家制定强制性政策,实现每个社区、每个村委会建设一家普惠性的养老院。”丁明建议参照香港的做法,全港共有700多家养老院舍,共提供非营利性宿位7万多个。香港的养老护老由社会办院,政府买位。

同时,建立以社会筹资为主、政府财政支持为辅的多渠道资金发展体制。继续发挥政府发展社区养老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的财政拨款,为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政府放宽对非盈利组织的限制,鼓励其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开建老年人服务机构,更好地分配和利用社区资源。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引进外资,发展社区养老事业,原则是维持公益性,避免高消费、“老不起”。

“政府应制订基本的养老机构建设条件及标准。”丁明建议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行业规范。要根据老年人的年龄阶段、社会背景、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老年人的个性需求,针对不同特征的老人提供针对性强、富有特色、周到全面的养老服务。

本报记者黄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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